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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托儿”猖狂 一颗肾价值10万 【字体:
“肾托儿”猖狂 一颗肾价值10万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3-12-23        
 

  

买卖肾脏、眼角膜的小招贴及违规喷涂广告

  人体器官买卖竟也有专门的联系人?22日,记者在沈城部分医院的角落里发现了大量关于买卖肾脏、眼角膜的小招贴及违规。

  喷涂广告,在进行了深入了解后,发现这部分人已形成了一个特定的群体,人们称此类人为“肾托儿”。而事实上,这种行为既违背道德伦理,更为法律所不容。

  22日上午,记者按照市民提供的线索来到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走进医院正门,门诊楼前立着两个宣传牌,就在这宣传牌的背面,数十个买卖人体器官的违规喷涂广告触目惊心。其中一广告用醒目的红色染料涂写:急卖肾。O型血,28岁,有意者请与139******05联系。粗略看了一下,牌背面的违规喷涂以卖肾的居多,仅有一个出卖眼角膜的。

  “肾托儿”为金钱出卖健康

  记者拨通了其中一卖肾者的电话,接听的男子自称姓张。记者佯称买肾,问问价格。张说:“一颗不能少于20万,如果你诚心买,咱这就能拍板。”见记者嫌价高,他又转口道:“跟你透个实底儿吧,15万,一口价。还高?你到底想买不,好吧,10万,再嫌高咱就别谈了。”

  “可是我听说如果换肾双方的医疗指标检测不合格的话,就换不了,你的不合适怎么办?”记者问道。张笑着说:“你以为就我一个人啊,告诉我你需要的血型、年龄,想要什么样的我都能给你找到什么样的。”记者又试探着问:“如果咱们谈妥了到哪里能检验肾源是否合适呢?万一医院被发现了怎么办?你不知道卖肾是违法行为吗?”“这你就别管了,我们能‘摆平’,你到底买不买啊?”这时,张似乎觉得不对劲,突然挂断了电话。

  私下卖肾过不了医院这关

  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宣传科马科长介绍,买卖肾脏在医院中是绝对不允许的,以前该院对牌子后面的小招贴进行过全面清理,可这些人又改换了喷涂的方法。马科长还介绍说,这种行为在医院中肯定没有市场。器官移植是非常复杂的医学技术,而且活体供肾只能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夫妻之间进行,而且前提还得是捐献,非捐献性质的器官移植,在医院连接受检测和化验的资格都没有。

  “肾托儿”认为肾是自己的,有人买自然就能卖。辽宁省正元律师事务所主任雷雨波解释说,从我国《民法》的角度来看,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一种人格权。随着法律伦理的发展进化,公民可以将属于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比如说血液、皮肤甚至器官转让,但这种支配权只能由公民本人行使,法律上不允许其他人包括其近亲属来支配。但前提是转让,而非买卖。

  人体器官不能随便买卖

  那私售人体器官是否合法呢?雷雨波律师说,根据国际通用原则,一切人体器官的买卖行为都属禁止之列。买卖器官既违背伦理道德,还有可能诱发犯罪。虽然我国《刑法》和《民法》中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但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即便人体器官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应视为无效合同。

  记者还了解到,我国部分地区已经有相关法规对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中规定,对于买卖人体器官首次定罪可判罚5万港元及监禁3个月。而《湖南器官移植与捐献条例》也即将出台。《条例》草案指出,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从事人体器官买卖及与器官买卖有关的商业活动。

( 沈阳今报 朱云鹏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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