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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单位雇人献血最高罚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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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单位雇人献血最高罚10万元 |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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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雇人献血将受重罚,最高罚款高达10万元。从6日起,就血液安全问题,上海市10家采供血机构和110多家涉及临床用血的医疗单位开始接受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检查组核查。这是上海市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核查中,一些有行政指令献血计划的单位雇人冒名献血的行为,一经核实单位和参与者个人都将受到重罚。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涉嫌雇人献血的单位将受到1—5万元的处罚,严重的则要受到5—10万元的处罚;单位出面组织雇人冒名献血的个人将受到1000元以上的处罚,严重者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悉,从6日开始的专项检查还将重点对采供血行为,如献血者体检记录、献血间隔期、一次性采供血医疗用具等和血液供应情况,如供血来源和供应量、用血去向、用血后的安全监测等情况进行相关核查,目的是要从源头上保证血液的安全。 有关部门表示,虽然目前本市的血液管理已经步入正轨,但防治艾滋病和其他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经采供血环节传播艾滋病和其他疾病的途径尚未完全阻断,“血头”非法组织卖血及单位雇人冒名献血的现象尚有发生,这些不仅严重危害了血液管理的正常秩序,而且为血源性疾病传播提供了温床。
(
新闻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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