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套广告解禁 公共场所可设广告

更新时间:2004-8-6  作者:佚名  来源:东北新闻网  大小:【字体:    
 
    六部门联合下文,鼓励在公共场所采取适宜的方式、设置一定数量的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推广使用安全套防病的公益广告。昨天记者获悉,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避孕套)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支持、鼓励利用公益广告形式在大众媒体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宣传。在公共场所、商业网点、主要路段、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采取适宜的方式,设置一定数量的预防艾滋病(包括推广使用安全套防病)的公益广告。要在艾滋病性病防治服务机构采用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每位就诊者及咨询者宣传艾滋病防治和使用安全套防病的知识。并采取多种形式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的业主、服务人员以及顾客进行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

  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在免费发放安全套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因发放安全套而造成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

  新闻回放

  安全套广告几经变迁

  2003年11月27日:一则宣传使用安全套可以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在央视第一套节目悄然登场。这是我国中央级电视媒体上第一次出现涉及安全套及生殖健康的公益广告。

  2002年12月2日:在中央电视台一则宣传防治艾滋病的公益广告上,观众看到了“青岛伦敦国际乳胶有限公司”的字样,所谓乳胶有限公司正是知名安全套品牌“杜蕾斯”的生产企业。尽管如此,“杜蕾斯”三个最关键的字始终没有出现在央视广告的画面上。

  2002年11月26日:南昌街头11路、13路公交车的车身上悄然刷上了安全套广告,媒体形容:“市民为之哗然”。

  2002年7月中下旬:福州汽车南站过街天桥边上,出现两块安全套广告,没过几天即被要求撤下。

( 法制晚报)